我的黑色不冰冷

广高0106班 张 源

    N年了,我听摇滚都N年了。买了一堆打口CD,墙上贴了好几张视觉系的海报,却仍然只算是入门阶段的摇滚迷,要我来说摇滚,其实是怎么也说不好的……想我这许多日子以来,见过多少人对摇滚摆出嗤之以鼻的表情,说摇滚是变态激进的黑色音乐,可我这N年下来还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……这黑色还真是正常啊……

  有人说听摇滚的女孩又傻又疯癫,看看我就知道这话不对。椎名林檎当然酷,艾薇尔当然酷,不过你自己看看这和我能不能比。说实话,要是我自身条件好一点的话,早就去组Band了,怎么可能还在这……OK,说笑罢了。正常情况下摇滚歌迷就是少数民族,我们班尤其过分,60多个人,只有4、5个爱摇滚的,而且都是女生(这是我班男生的耻辱)。所以条件不允许我们随便发飙。要命的是,这4、5个人之外的大多数,是对摇滚不理解,至少是不喜欢的大多数。所以可怜的我们,只能把该嚎叫出来的吞进肚子里,还要忍受别人藐视的目光,那个惨就别提了。所以听摇滚还是有用的,至少它使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变强了……

  其实摇滚这种音乐真的是超复杂无比。许许多多的人将它分成许许多多不同的流派,然后互相从对方的分类里挑毛病。清新自然的轻摇滚、华丽古典的巴洛克摇滚、散发着黑暗气息的哥特摇滚和死亡金属、慵懒冰冷的湿冷摇滚、震耳欲聋的重金属、硬核……不属于任何时期的潮流音乐,绝非主流的情感宣泄。我个人偏爱巴洛克和英式湿冷。印象中巴洛克摇滚是属于视觉系的专利,是缀满蕾丝的盛装、形状优美的贝斯、小提琴和古典音乐的盛宴。而英国乐队都有一种超然世外的甚至是知识分子的冷漠与矜持,像雨季中的伦敦阴云密布的天空。听这些东西有时会有很奇妙的体验,似乎每种情感都以它们最本真的形态被释放出来……我也喜欢主流音乐,只是当今流行乐坛太令人失望。唉,不说也罢。

  尽管我是狂热的摇滚爱好分子,但我的朋友们却只有极少数喜欢摇滚。其他人不但不能认同,那架式——天哪,简直是唾弃。我说摇滚有那么恐怖吗?为什么同样风格的旋律,冠上交响乐的名头就是“高雅”,稍微加一点贝斯和吉他的编曲就算“恶心”呢?为什么林肯公园的名头居然不如那个既没长相又没歌喉的F4响亮?Beatles乐队从60年代的利物浦唱到今天的全世界,轻快感伤的《昨日》已经成为一个永恒的经典,谁敢说他们阴暗堕落?鲁迅先生曾说过关于“中国人的劣根性”,在人们对待摇滚的态度上就看得出来。明明电台司令乐队的5个成员全是牛津毕业,却还说玩摇滚的是不学无术的社会垃圾;明明有Beatles、野人花园这样广受欢迎的音乐,却还说摇滚乐是刺耳的噪音;明明央视的节目预告用了Radiohead的一段吉他Solo,却还说摇滚另类怪异。难道要我们大家都去听那个中文都说不好的陈冠希捏着嗓子啃歌?

  话说回来,再看我们的本土摇滚。很遗憾,就4个字:不成气候。那也叫摇滚?中国人似乎确实当不成先锋,对于各种新事物,我们用来适应的时间太长,等所有的人都接受了它时,可能就已经被改造成别的东西了。中国的摇滚缺乏一种摇滚精神,模仿的痕迹太重,要么是毫无意义的嘶吼,要么就跟流行乐没什么区别。就像很多所谓有个性的港台歌手,跟视觉系乐队上的妆一比,简直……算了,这没法比的。中国摇滚已经不是刚起步了,好歹也唱了20年。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翻身?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做出自己的风格呢?

  刚才看电视,刚好有一款很酷的黑色轿车广告,背景音乐居然是玛莉莲·曼森的歌!这车以后谁敢开啊!这黑色真是可怕得可以。不管怎样,摇滚可是我的命根子。我爱那样金属感觉的贝斯、震撼而节奏感特强的鼓点、疯狂的跺脚和冲击耳膜的主音。摇滚是黑色没错,权当它是现实主义好了。我的黑色可不冰冷呢!

 (陈鹤龄老师指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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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03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