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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诗·周南·桃夭》赏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 天外来客   发表时间 2007-6-24   推荐程度  ★★★★出自:白帆文学社

  【原文】
  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
  桃之夭夭,有蕡其实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。
  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
  【注释】
  夭夭:树枝柔嫩随风摇曳的样子。一说茂盛而艳丽的样子。我却倾向第一种解释。
  灼灼:花朵鲜艳盛开的样子。华:同“花”。
  之子:这位姑娘。于归:女子出嫁,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归宿,故称“归”。
  宜:和顺、亲善。
  室:指夫妻所居。家:指一门之内。此句指善处室家和家人。
  蕡(fén坟):肥大。有蕡即蕡蕡。
  蓁蓁(音:真):叶子茂密的样子。
  蓁(zhēn真):叶子茂盛
  【译文】
  桃枝柔嫩随风摇曳啊,花儿朵朵开得鲜艳红灿灿。这个姣好姑娘要出嫁啊,建立一个和顺又美满的家。
  桃树丛丛翠绿好繁茂啊,桃儿枝缀满枝头饱满又肥大。这个美丽姑娘要嫁出嫁啊,建立一个融洽又温暖的家。
  桃树丛丛翠绿好繁茂的啊,桃叶簇簇多茂密。这个温柔的姑娘要出嫁啊,建立一个和睦的家。
  【赏析】一
  这首诗歌描写了一个涉世未深、纯真而又急切待嫁女子的待嫁女子。只有她才会留心去关注桃树随着时间的推移开花结果,感伤自己迟迟不能成亲,表现她对婚姻生活的无限憧憬。她颇为留心地去关注桃树随着时间的推移开花\结果\感伤自己迟迟不能出嫁,后面的“之子于归”是对早日成亲的盼望:桃花开的时候盼,桃子成熟也在盼。因此没有对婚礼的奢华\夫家的富贵,做过多的设想。她只是希望能早日成亲,去建立一个和美的家庭。一个女子一生中最值得赞美的婚礼只有一次。对于婚姻,在当时虽然没有那么守礼,但也不会象现在这样开放吧!在古代嫁个两三次的女子肯定是被人瞧不起的,所以往往再嫁女子被人骂“白虎星”克夫再嫁命,是被人瞧不起的,那谁会去为再嫁女子写婚礼的赞歌?
  这首诗歌氤氲优美,设置特定视觉,起潜移默化作用,技法很是高明。在一个是桃花也比做女子娇媚的脸也很绝妙啊!后来唐朝崔护《题都城南庄》“去年今日此门中,人面桃花相映红”或许受到此首诗经的影响吧!我也曾经写个类似的诗歌:玉腕香腮枕桃花,灼灼其华灿云霞。秋波情转春风笑,芳实肥美执归家。
  【赏析】二
  这是一首写一个待嫁女子,对婚姻怀有特别的渴望全诗构思工巧,层层递进。
  首章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”一句就给读者带来一片生机勃勃、春光明媚的自然景色,又象征正是青年男女嫁娶的大好时光,并烘托着容貌如花的美丽的待嫁女子的青春气息,预示着婚姻的美满幸福。接着二、三章,用桃实硕大且多,象征女子出嫁多子多孙;用桃叶茂密葱绿象征新娘嫁过来后,家族昌盛。表现她对婚姻生活的无限憧憬,使全诗洋溢着民间婚嫁热情欢快的生活气氛,真是天然妙笔。
  这首诗非常有名,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《诗经》的人,一般也都知道“桃之天天,灼灼其华”。这是为什么呢?我想,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:
  其一、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。拿鲜艳的桃花,比喻少女的美丽,实在是写得好。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,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,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?尤其是“灼灼”二字,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。清人姚际恒说:“桃花色最艳,故以取喻女子;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。”(《诗经通论》)并非过当的称誉。
  其二、短短的四字句,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。这很可贵。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”,细细吟咏,一种喜气洋洋、让人快乐的气氛,充溢字里行间。“嫩嫩的桃枝,鲜艳的桃花。那姑娘今朝出嫁,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。”你看,多么美好。这种情绪,这种祝愿,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,对幸福、和美的家庭的追求。
  其三,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,一个姑娘,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,还要有“宜室”、“宜家”的内在美。这首诗,祝贺人新婚,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,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,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,而是再三再四地讲“宜其家人”,要使家庭和美,确实高人一等。《桃夭》所创造的比兴,以及已经成为后世文学作品中的成语“之子于归”、“宜其室家”,也被后世奉为结婚的楹联,可见其影响深远。
  《桃夭》篇的写法也很讲究。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,反复咏唱,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。头一章写“花”,二章写“实”,三章写“叶”,利用桃树的三变,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。写花,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;写实,写叶,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?密密麻麻的桃子,郁郁葱葱的桃叶,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!
  这首诗不难懂,但其中蕴藏的道理,却值得我们探讨。
  一个问题是,什么叫美,《桃夭》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?“桃之夭天,灼灼其华”,很美,艳如桃花,还不美吗?但这还不行,“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”,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,这才完满。这种美的观念,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。关于真善美的概念,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。楚国的伍举就“何为美”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。伍举说:“夫美也者,上下、内外、大小、远近皆无害焉,故曰美。若于目观则美,缩于财用则匮,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,胡美之为?”(《国语·楚语》)很清楚,伍举的观点是“无害即是美”,也就是说,善就是美。而且要对“上下、内外、大小、远近”各方面都有分寸、都无害。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“善”与“美”的一致性,以善代替美,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、伦理意义。“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,胡美之为?”那意思是说,统治者重赋厚敛,浪费人力、物力,纵欲无度,就不是美。应该说,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。但它否定了“善”与“美”的差别,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,它不承认“目观”之美,是其严重局限。这种美的观念,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,也有人注意到了“目观”之美,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,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,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,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。
 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,“《诗》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‘思无邪’”,他赞赏“诗三百”,根本原因是因为“无邪”。他高度评价《关雎》之美,是因为它“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”(《论语·八佾》),合于善的要求。在评价人时,他说:“如有周公之才之美,使骄且吝,其余不足观也已。”(《论语·泰伯》)善与美,善是主导方面。甚至连选择住处,孔子也说:“里仁为美。”(《论语·里仁》)住的地方,有仁德才是“美”的地方。可见,孔子关于美的判断,都是以善为前提的但孔子的美学观,毕竟是前进了。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,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,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。“子谓《韶》:‘尽美矣,又尽善也’;谓《武》:‘尽美矣,未尽善也’。”(《论语·八佾》)当然,通过对《韶》与《武》的评价,还是可以看出,“尽美”虽然被赋予在“尽善”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,但只是“尽美”,还不能说是美,“尽善”才是根本。
  至此,我们回头再来看看《桃夭》篇,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,恐怕就更好理解了。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,艳如桃花、照眼欲明,只不过是“目观”之美,这还只是“尽美矣,未尽善也”,只有具备了“宜其室家”的品德,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,合格的新娘。
 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,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“艳如桃花”,还要“宜其室家”,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,那么,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?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?
 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,还不仅仅反映在《桃夭》篇中,可以说在整部《诗经》中都有反映。在一定意义上说,《诗经》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。《桃夭》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,不能不说它在《诗经》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。如果我们再把《桃夭》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,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,婚姻和家庭问题,在《诗经》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。
 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《关雎》,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,他日夜思慕,渴望与她结为夫妻。
  第二篇《葛覃》,写女子归宁,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,写她的勤、俭、孝、敬。
  第三篇《卷耳》,写丈夫远役,妻子思念。
  第五篇《螽斯》,祝贺人多生子女。
  第六篇,即《桃夭》,贺人新婚,祝新娘子“宜其室家”。
 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(除掉第四篇),它们写了恋爱,结婚,夫妻离别的思念,渴望多子,回娘家探亲等等,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。
  一部《诗经》,三百零五篇,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,岂不令人深思?不论是谁编辑的“诗三百篇”,不论孔子是删诗了、还是整理诗了,抑或是为“诗三百篇”作了些正乐的工作,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。
 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?春秋战国时期,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,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,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,战胜天灾,争取幸福生活,当然希望家庭和睦、团结。娶亲是一件大事,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,所以,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“宜其室家”。这很容易理解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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